天有不測風雲,如何不讓愛被吹散?
三年前一個週五的下午,四十二歲的提姆驅車前往紐澤西的懷爾伍德,準備與家人會合後一起放鬆地烤肉度週末。
他是個才華洋溢的專業爵士音樂家,也是熟練的三項全能運動員,娶了妻也生了子,婚姻生活過得很幸福。然而,在那個週五的下午四點二十五分,一位血液中酒精含量近法律限制三倍高的卡車司機,駕著十八輪大卡車,狠狠撞上提姆的速霸陸Outback 旅行車,也撞斷了他的脊椎。他從脖子以下全部麻痺,四肢終生癱瘓。
兩年半後,提姆第一次進入我的事務所,坐在輪椅上告訴我他的故事。他太太芭波和他準備離婚。根據提姆的說法,想離婚的人是芭波。她說她仍愛他,但他變得會精神虐待,而她已疲於應付。對於芭波的離棄,提姆似乎沒有怨懟。
「她不是為了這個才跟我結婚的。」起初提姆只是淡漠地說:「我不需要老婆,我需要的是護士。我真的已經算不上是個丈夫了,而是全天候的責任。」
就別提即將成為提姆前妻的芭波沒有誠實面對自己。聽越多提姆以及無數旁觀朋友與手足的描述,這對夫婦在那場恐怖車禍前後數年的生活,我越清楚提姆的「精神虐待」只是個好用的遮掩手段。
正如提姆所說—芭波並不是為了這個包含更換尿布在內的新生活,才嫁給他的。一開始,她只是想和一個積極活躍、肢體靈活的配偶共度人生,一個會親自投入蓋房子工事、完成多次鐵人賽事,並在全美各地音樂節上演奏的男人。
對所有相關人士來說,換個方式給這段婚姻的敗壞按上理由比較容易接受。不知怎地,提姆對婚姻的終止或據稱的原因並不是特別埋怨。悲傷,對,非常悲傷,但不怨懟。
變與不變,都是意外
我無意專注去談提姆和芭波的細節。我想把焦點放在這宗戲劇性案例所呈現出的,一個不可反駁的簡單事實—天有不測風雲。
每個人都知道這一點,或者應該知道。要是你不知道呢?以下劇透,慎入—天真的有不測風雲。
然而我們很少會對這個必然性做好準備。我沒有要就這一點非難大家,畢竟接納現在和相信現狀會持續不變是重要且美好的,也十分地人性。我不會用那些佛教徒的方式對你大談未來不過是幻覺。但你若有興趣知道,一行禪師的著作《當下自在》(Being Peace)是這個主題最好的書之一。
當然,我們總想像且希望自己馬上就要展開的婚姻生活,以及即將與另一個人共度的人生旅程,會充滿了正面的改變—成為父母(或許)、有一個家(甚至買下它)、把家照我們要的方式裝修、在專業上更加精進、旅行、享受閒暇時光、慶祝共同的成功和紀念日或生日以及其他家庭里程碑。
理智上,我們了解還會有其他變化,不幸的那些,包括父母和其他我們所愛的人之死亡、偶爾在專業上遭遇的失敗、財務困境,以及周遭人、伴侶、我們自己普遍在身體和心智上的退化。
儘管如此。
有個關於婚姻沒有言明的假設,是我從馬上就要結婚的人那裡聽來的(很神奇,我居然沒被禁止參加朋友、同事和家人的婚禮—還沒);然後,再過一段時間,當人們進入我的會議室,用一幕幕的情節告訴我哪裡出了錯,我會再次聽到同樣的假設。那個假設是—「我的伴侶應該要跟我們剛結婚時大致保持同一個樣子,直到幾十年後他或她死的那天。」*
*實際上,老諺語是這麼說的:「女人嫁給男人,期望他們能被改變,但他們不能;男人娶女人,希望她們不會改變,但她們會。」
這不是婚姻。這是涉及超低溫冷凍法的科學實驗。
我協助大家離婚得到的經驗是—有時伴侶會變,有時不會。對,這是個極其無用的觀察心得,但重要的部分在於,我會建議客戶先搞清楚—我們是在因應第一種情況(變了很多)呢?還是第二種(沒有多少改變)?這個答案往往會影響到離婚的路是怎麼走的。
假設客戶是在十三年前第一次遇到她的先生,而她可以誠
實地說,他現在仍差不多是同樣一個人,我們在離婚程序中用
的手法,可能是利用他老做同樣事情的傾向架構出一個提議,
大致上與他在這些年間所展現出的、習以為常的模式類似。
如果客戶拿她現在的配偶與她多年前邂逅時的情況相比,覺得判若兩人,那我們便可以採用另一種手法,讓他新的自我形象發揮作用,並利用他對改變的渴望來制衡他,在法庭強調他強加於我那可憐、甜美、穩定、可靠客戶身上的意想不到之變化。
凱倫和布萊恩是在大學宿舍進行消防演習時認識。當時布萊恩十八歲,個頭很高、身形消瘦。凱倫穿著兔寶寶拖鞋,模樣非常可愛。他們步入禮堂,過了十年幸福的生活。
可是婚後第十一年,布萊恩決定他不想再當布萊恩了。*在那之前,他一直是不屈不撓的A 型人格,大學畢業後沒多久就通過註冊會計師考試,開了一家小會計師事務所,週末還接受斯巴達(Spartan Races)和強悍泥人(Tough Mudders)障礙賽的訓練。然而他卻突然認定自己精疲力竭,再也跟不上他從認識凱倫、和她交往到婚後,替自己設下的一貫生活步調。
*我的意思跟變性無關,但我也經手過許多凱文意識到自己應該是克莉絲汀、珍妮意識到自己其實是傑夫的案子。
我是凱倫的委任律師。每當我把布萊恩和他律師使用的戰術,或是他們在協商中提出的要求傳達給她,她總是覺得很困惑。「這一定是律師的意思。」她對我說:「布萊恩不可能說我們應該賣掉房子,他很愛我們那棟房子。」
我花了幾週才幫助凱倫了解,她嫁的那個布萊恩很愛他們的房子(就稱那傢伙為布萊恩一號吧),但要和她離婚的那個傢伙—布萊恩二號,卻認為房子連結著所有他想焚毀殆盡的過去。
「我們不需要把布萊恩負擔小孩手機費用的事寫進協議裡,」凱倫告訴我:「他絕對不會取消他們的手機或堅持由我付費。」
幾週後,一封來自對造律師的信,顯示布萊恩二號持不同的看法。
你只能和你當初嫁或娶的那個人離婚(請參考第二十三章)。關鍵是,現在那個人是誰?我在選車那一章談到人總是想要最新款的時候說了什麼?有時候他們就是會變得不可靠,甚至很混帳。
改變無可避免,怎麼辦?
以上是針對離婚夫婦,屬策略目的性質。
如果你想維持你的感情生活,讓它變得更好,這和你有什麼關係呢?對那些感情生活沒有走到盡頭,而是還無限往前延伸,或許直到死亡拆散他們為止的愛侶來說呢?
想想你截至目前為止的時間軸,然後加以推斷。即使我們承認人的改變速度不一定能保持穩定,某些人生階段也比其他階段更典型地充滿了根本的改變,但如果你的伴侶現在就已跟十年前的她很不一樣(就外表、生活型態、興趣、嗜好、行為舉止、其他界定身分的特質而言),推測她在接下來的十年可能還會變得更多也並不為過。
可變性存在於她的基因裡,這就像是說她是左撇子或綠眸或她五音不全一樣,是本質上的事。
即使你的配偶不是那麼常「改變」,他或她依然潛伏著改變的可能性。*中年危機這個陳腔濫調能久經考驗不倒,是有其道理的—不論男人女人都有這個危機,這很常見。我的事務所有很大一部分生計就靠中年危機的影響,還有夫妻中一方對伴侶改變所產生的反彈。
*若要替「改變」定義,又會是一本書。
如果你的伴侶變了很多,或許該是時候仔細且誠實地看著坐在桌子對面的那個人。盡可能封鎖你對當初愛上的那個人之記憶,好好地、仔細地看著面前這個人。你會跟這個人結婚嗎?對方的動力是什麼?你有推動對方的力量嗎?你在對方的優先順序上排行第幾?(有上前十名?唷!做得好!)
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,不要仰賴直覺。請仔細看看這個人最近的一言一行,是否跟以前一樣令你熟悉。假設你決定維持關係,用新眼光去看待你的伴侶,把焦點放在「用過時認知去看對方時」可能忽略的事,對你們的關係應該會有幫助(如果你決定結束關係呢?知道這個新的人是誰,能讓你用最好的方法來推動對方達成友善協議,或讓對方在證人席上崩潰,這對你我也是好事)。
現在把問題轉向你自己。你們在一起的這些年中,你改變了多少?如果最誠實的答案是「不多」,那麼或許將這個關於你自己的資訊,與你對配偶分析過的資訊(還有他們現在的情況)合併在一起,然後想清楚這兩人如果是你的單身朋友,你會否考慮替他們安排相親。
你們完全有可能已經個別或雙雙轉變成新的相處模式而不自知。
改變是不可避免的,然而有不少變更對愛侶來說很有害。我們以某個版本的自己和某個版本的對方談戀愛,然後用特定版本的自己踏上紅毯,準備愛著特定版本的對方到老。但在漫長人生裡很可能會發生一些事件,導致我們日常生活的核心成分從根本上發生改變,甚至連我們的性格都會為之丕變。
當改變降臨婚姻之中—不是你的配偶改變就是你改變,或是透過雙方之外的某個人事物而來(一個有嚴重健康問題的孩子、父母過世、父母之一因為生病不得不搬來同住、車禍傷害、引發公眾輕蔑的工作醜聞),你是那種有辦法因應的人嗎?你願意幫他換尿布嗎?或能否陪伴罹患阿茲海默症的她?
我問的問題是你此刻回答不了的嗎?或者,在內心深處,你大概現在就能回答這些問題,只不過你不想(誰想?)甚至希望永遠不必回答?如果事情能照你偏好的方式演變,或許你永遠不必回答。
但話又說回來,你也可能要。
我相信提姆的太太芭波,正是遭遇到這個情況。她知道答案,只是以前從沒有必要去想,特別是事關那個和她每天一起過活的朝氣蓬勃的男人。她的先生—那個才華洋溢的三項全能運動員兼專業音樂家,他們稚子的好爸爸⋯⋯,直到發生車禍那可怕的一天。
她沒有真正回答問題,相反地,卻對離開新的提姆提了個不像話的解釋。
人往往都在婚姻結束時,才會仔細、誠實地去看待婚姻中的改變。他們那時會看,通常是為了重寫婚姻的歷史,好讓離婚不那麼毀滅性。
我了解他們為何選在婚姻結束時才這麼做。眼看著婚姻灰飛煙滅是很痛苦的,即使點火的人是你,或者是你做了什麼才導致婚姻毀滅。說「我們鬱鬱寡歡真的已經很久了」或「都是她瘦了那麼多,變成了另一個人」還比較容易。
但,你說的是實話嗎?
你不用出聲回答。我不會批判你。只是你需要現在就誠實面對自己,捫心自問你願意為了伴侶走多遠的路。
過去如同序言,也可能不是。更加不能確定卻多少掌控在你手中的,或許是搞清楚自己是否能夠因應重大的改變。如果能夠,你就可以用一種方法面對人生;如果不能,那就改用另外一種(對,我們都知道有的人相信自己在某些場合會挺身而出或是退縮不前,然而當事情真的發生了,他們的表現卻恰好相反)。
因為事情並非萬無一失,所以我相信有必要定期評估這些事—你認為你的伴侶是誰?你認為自己是誰?你對彼此的結合有何期望?
「我依然愛你,但我不是為了這個結婚。」
「我沒有要去哪裡。人生際遇如此,我們只要攜手就能因應得最好。」
上面哪一句才是能代表你的真實保險桿貼紙呢?
身為離婚律師,我有時會說:「如果你要的是恆久不變,不要站在大家面前說婚姻的誓言。去刺青店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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