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菱娟:拒絕「茫」的歲月
世紀奧美公關創辦人/丁菱娟
2018-01-09
2017大眾選出來的字是「茫」,很多人的歲月在無止盡的瑣事和懶散中被磨損了,等到不經意地一回頭,發現一事無成,這是多麼可怕的一種感覺。20歲以前日子過得特別慢,因為特別想長大,想成熟。30歲以後日子就覺得過得特別快,一到40歲以後更像加速器一樣往前飛奔, 50歲以後更別說了,所以開始懂得珍惜起來了。
每年完成三件事
時間從來就不等人,我們以為現在還年輕,一切都還來得及,但若是沒有意識的揮霍,一眨眼十年十年的過了,卻發現永遠到不了自己想去的地方。幾年前我突然意識到這一點,於是開始寫下願景,每年以完成三件事的速度來靠近那個願景。還好有這個警覺和習慣,幾年過去以後,發現它真的在生命中留下痕跡,甚至成為我的關鍵字,別人認識我這個人也從我之前完成過什麼事情來判別。
檢視2017年的目標,完成了寫一本書、單車環島以及在大陸開一個音頻節目,在我急性子的個性下上半年就達成了,在有目標的督促下我的日子過得豐富且有層次,雖然辛苦,但是覺得充實值得。所以我的下半年就放任自己輕鬆的旅行,與朋友相聚去享受時光的美好而不覺得心虛。
留下紀錄不再一事無成
我現在以每年完成三件事的速度向前進,覺得這樣生活起來也特別有意義,這是我發現唯一可以「凍結」時間的一種方法,因為時間太快,而人生太短,所以不為自己留下點什麼紀錄,或是作品,就讓人覺得迷惘而一事無成。
前幾天在演講的時候有同學問我,「活著為了什麼?」,我分享了一個廣告片「不老騎士」奧美廣告拍的,講述一群年紀80歲以上的老人雖然全身病痛,仍然為著想要完成年輕時騎摩托車環島的願望而努力完成的故事,影片中說活著不就為了一個字─「夢」。看完了之後又有同學問我,「那到底人可以留下什麼?」,我回答:「回憶,創作與影響力」。
影響他人讓生命有意義
回憶是屬於自己的,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你做過了什麼,爾後你的手機上雲端都會幫你記錄,人走時什麼也帶不走,若有靈魂的話應該可以帶走回憶吧。而創作更進一步會留下扎扎實實的作品,創作的目的並不是留下,而是創作的當下是快樂的,是專注的,透過創作我們創造了永恆。而上述這些回憶或作品當中,若可以分享他人,鼓舞他人,或影響他人的,那麼生命便有了意義。倘若你想留下什麼,請留下這些。
拒絕「茫」的日子,那麼學著為自己每天做一件小創作,寫一首詩,一篇文章,煮一道菜,畫一張畫,插個花,出去運動,整理家裡,這都是創作,你將感到快樂而充實,而人生的精采就是一步一腳印的完成你想要做的事,並且可以回味。
要不就跟著我,歲末了,為明年立下想做的目標。我寫下2018:再出一本書, 演講40場,爬玉山 ,還要找一個城市Long Stay,透過這些目標,至少我相信我的2018絕對不「茫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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