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使是小保險也能抵稅
我國《保險法》第13條規定,將保險主要分為兩大類型:「人身保險」和「財產保險」。
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、健康保險、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。《所得稅法》規定,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申報受扶養「直系」親屬的人身保險的保險費,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,才可列舉扣除,而且每人每年享有2.4萬的保險扣除額。
但是,即使是直系血親,若子女已經成年並自行報稅,以子女當被保險人、父母為要保人的保單,則無法列舉扣除。解決辦法是將要保人更改為子女,因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皆為同一人,便可在子女自己的申報戶中列舉扣除。
有人會問,如果是幫兄弟姊妹購買保險,是否能認列保險列舉扣除?答案是不行。前面也提過,因為目前只限定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,才能被視為被保險人的保險,納稅義務人若幫其他親屬購買保險,如兄弟姊妹、姑姨叔侄等,皆不能認列保險費列舉扣除額。
另外,包括人身保險、勞工保險、國民年金保險及軍、公、教保險的保險費,加總起來也僅可享有2.4萬的扣除額。其中因出遊、商務出差而購買的旅遊平安險、學生平安保險、自費團體保險、意外險,屬於人身保險範疇,民眾通常容易忽略申報。事實上這些只要檢附證明,皆可計入列舉扣除額。
(按:團體保險因保險費率較低,且可將家人一起投保,常被企業列為員工福利項目之一。只要人數在5人以上的團體,就能以公司、機構、福委會或者工會、公會、協會等名義跟保險公司洽談團保契約。自費團體保險,是由企業或職工福利委員會做為要保人,保費由員工自付,員工可自行決定是否加保。)
財產保險是以財產或責任當作保險標的之保險類型,因此按照《所得稅法》規定,像汽車險、住宅火險、海上保險、陸空保險等,由於屬於財產保險,非人身保險,無法列舉扣除額。
至於全民健保的保險費及補充保費,可以全數扣除,不受2.4萬保險列舉扣除額上限限制。
植牙、美白牙齒、坐月子可以列舉扣除嗎?
大街小巷到處都可看到牙醫診所植牙的招牌,植牙似乎已成為民眾生活的一部分,但植牙、假牙、齒列矯正等費用,到底能不能夠列報綜所稅的扣除額?答案是不一定。因為治療牙病,包含植牙、鑲牙、裝假牙及齒列矯正的醫療費用支出,必須是醫療所需,且檢附收據及醫師診斷書,才能列報扣除。但如果是以美容為目的的植牙支出,並不屬於醫療性質,所以不可列報扣除。
關鍵在於是否屬於醫療行為,醫藥費的扣除額的定義,是指個人因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支付的醫療費用,所以其他像長期照護費、看護費、坐月子中心、美容行為消費等非醫藥費,也不得扣除。
醫藥和生育費用,以公立醫院、全民健保醫院診所、或經財政部認定者為限(多數國術館的收據無法列報),而且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。
地震、颱風造成的損失,別急著清理,要留收據
臺灣經常發生地震、颱風、水災,但奇怪的是申請災害損失的人卻很少,這可能是臺灣人的風險管理不足,也可能是因為不知道有這項規定、不知該如何申請,也可能是不懂得保留受災損失的證據,更有可能是民眾純樸厚道,發生損失都自己摸摸鼻子,不好意思麻煩別人。其實我們政府對於災害損失這塊,還滿有人情味的。
根據《所得稅法》規定,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若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,例如地震、風災、水災、旱災、火災等損失,可以申報列舉扣除,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,則不得扣除。而且必須於災害發生30天內,準備好損失財物照片及清單、原始取得憑證、保險公司鑑價損失資料、或受損財物修復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等,申請並取得稽徵機關調查核發的證明文件。
納稅人在遭受災害損失時,千萬別因急著清理而破壞災害現場,導致喪失申報災害損失扣除的權益。像之前815全臺大跳電,雖然是人為疏失,政府仍同意讓民眾申請災害損失!
列舉購屋借款利息,等於幫你降房貸
我有位朋友是某家銀行的房貸部門主管,他常跟申請房貸的客戶說:「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,等於降低實質房貸利率。」怎麼說?
假設購屋時向銀行貸款1,000萬,房貸利率為2%,一年要支付銀行的利息為20萬(1,000萬×2%)。
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可申報購屋借款利息20萬,若綜所稅的課稅級距落在20%,當年度共可節省4萬的所得稅(20萬×20%)。而名目上銀行的貸款年利率原本為2%,但稅後實際貸款的年利率則降成1.6%,其計算如下所示:
稅後實際貸款的年利率=(銀行利息-節稅金額)÷貸款本金
=(20萬-4萬)÷1,000萬=1.6%
由此可知,民眾貸款購屋後申報綜所稅時,購屋借款利息可以透過列舉扣除額,省下為數不小的稅款,還能降低貸款利率。不過,仍須遵守相關規定,包括房屋登記為申報戶所有,以一屋為限,已在該地址辦完戶籍登記,且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等使用。
而申報的金額,以當年度實際支付的購屋借款利息支出,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計算,扣除額不得超過30萬。若房屋為配偶所有,由申報本人支付的利息,須與配偶同一申報戶,才可以列報。
書籍介紹
作者:胡碩勻
出版社:大是文化
出版日期:2019年04月
作者簡介
胡碩勻
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、台灣創速加速器合夥人暨財務長、圓子夢創辦人,人稱圓夢會計師,擁有國際會計師與臺灣會計師證照,同時為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、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會計師,曾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智庫服務委員會委員。
現為《今周刊》達人觀點及《Advisers財務顧問》專欄作家,經常受邀至各大企業及學校演講。著有暢銷書《重複的力量》(大是文化出版)。